1)第一一七章一朝天子一朝臣_奸臣当道,县令好气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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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初六过去,到了梅萧仁该离家的时候。她这次回来本想劝她爹搬去宣州,可是她爹到了这个岁数,已开始分外留恋久居的地方,舍不得走。

  只要她爹高兴,她不会强求。

  正月初七,她与叶知约定好要在老地方碰面。

  马车径直驶向秋水县城,进了城才慢下来,缓缓穿行于市集中。

  梅萧仁怕百姓还认得她,便没下车,坐在马车上看着窗外的光景。

  秋水县和她离开时没什么两样,即便没有越来越繁华,也不曾衰落,能让她感到些许慰藉。

  不一会儿,外面的路人开始往一个方向涌去,这样的情形昭示着衙门有热闹看。

  马车停在县衙外,梅萧仁依旧没下车,只掀开车帘看去,见衙门外围满了看热闹的百姓,而衙门里面还是从前那副样子,两边站着衙役,中间跪着被告与原告,而后一个青衣官吏走上堂前落座,拍了惊堂木。

  县令是个三十来岁的男子,斯斯文文的读书人,其例行问道:“堂下何人,状告何事”

  “大人,草民要告这卖猪肉的蛮夫,草民好心照顾他生意,谁知他短斤少两不说,还放狗咬人。”

  “放屁,你是好心来照顾老子的生意你明明是来惹事儿,报复老子当年打你那几板子”

  这等鸡毛蒜皮的纠纷,梅萧仁觉得熟悉,但更熟悉的是被告的声音。

  县令问道:“他的腿可是被你家的狗所伤”

  “大人,他闹事不成,还想打草民的狗,狗急了可不得咬人嘛。”

  “狗是狗,人是人,你的狗伤了人,你自然有过错。”县令的声音不温不火。

  “大人,兔子急了还咬人呐,畜生懂什么。”

  二人辩驳之际,梅萧仁已经下了马车,悄然站在人堆最后面,进而看清了跪在堂中的人,身形魁梧的被告果然是周虎,从前助她维护一县法纪的捕头。原告跪在旁边,脚踝处被狗咬了地方裹着细布。

  如今周虎已不再吃公家的饭,而堂中的衙役也换了人,真应了那句“一朝天子一朝臣”。

  县令又道:“畜生伤人,主人之过,他被你的狗所伤,你岂能脱得了干系,还是速速认下,赔了过失就是。”

  周虎已是平民百姓,当然不愿意在官家面前把事情闹大,遂问:“那那草民得赔多少”

  县令又问原告:“你说说,想要他赔多少合适”

  原告一脸勉强,装出一副深思熟虑的样子,慢慢说:“我这腿伤了得耽误不少事,不过看在他无心伤我的份上,就五十两吧。”

  五十两够寻常百姓一家几口活上好些年头。

  周虎急了眼:“你你这心也忒黑了些”

  “大人,草民家里养了不少鸡,如今草民伤了腿,喂不了鸡,鸡就下不了蛋,下不了蛋就生不了鸡,生不了鸡就没有蛋”原告边说边犯愁道,“这么算起来,草民亏的岂止五十两。”

  周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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